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科技成果是科技工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晶,也是国家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。为充分发挥全国性学会在科技评价中的独立第三方作用,客观判别机械行业相关领域科技成果、教学成果质量和水平,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依据国家科技部、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以及《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章程》,面向企业、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等单位和个人开展成果鉴定工作。现将2023年成果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1.有明确的任务来源;
2.成果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使用价值,具备科学性、创造性、先进性;
3.无知识产权争议和技术成果权属纠纷;
4.不涉及国家保密项目。
二、鉴定范围
鉴定范围包括:
1.涵盖机械、电子、高端装备、智能制造、增材制造、信息技术、机器人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检测技术及其他等领域的基础研究类成果、应用技术类成果、技术开发类成果。
2.涵盖教育教学综合研究、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、课程与教材改革、实践教学改革、教育教学管理及教学方法改革等高校优秀教学成果。
三、联系方式及地址
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教育与培训处
联系人:兰希 王玲
电 话:18310825517(微信同号)
座 机:010-68432990,010-68799013
邮 箱:lanxi@cmes.org
地 址: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 号主语国际4号楼11层
邮 编:100048
欢迎广大企业、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或个人,联系委托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组织成果鉴定!
中国机械工程学会
2023年2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