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2-9 14:55:15

 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 

各有关单位:

科技成果是科技工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晶,也是国家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。为充分发挥全国性学会在科技评价中的独立第三方作用,客观判别机械行业相关领域科技成果、教学成果质量和水平,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依据国家科技部、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以及《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章程》,面向企业、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等单位和个人开展成果鉴定工作。现将2023年成果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条件

1.有明确的任务来源;

2.成果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使用价值,具备科学性、创造性、先进性;

3.无知识产权争议和技术成果权属纠纷;

4.不涉及国家保密项目。

二、鉴定范围

鉴定范围包括:

1.涵盖机械、电子、高端装备、智能制造、增材制造、信息技术、机器人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检测技术及其他等领域的基础研究类成果、应用技术类成果、技术开发类成果。

2.涵盖教育教学综合研究、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、课程与教材改革、实践教学改革、教育教学管理及教学方法改革等高校优秀教学成果。

三、联系方式及地址

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教育与培训处

联系人:兰希  王玲

   话:18310825517(微信同号)

   机:010-68432990010-68799013

   箱:lanxi@cmes.org

   址: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 号主语国际4号楼11

   编:100048

欢迎广大企业、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或个人,联系委托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组织成果鉴定!

 

 

中国机械工程学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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